項目名稱 |
合肥市軌道交通1號線自助售貨設備場地租賃項目——標的1(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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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3BFFCJ0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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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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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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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督部門 |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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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交易系統 |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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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服務系統 |
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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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3年4月21日9:00始至2023年5月11日10: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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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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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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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軌道交通1號線站點自助售貨設備場地 |
5年(以委托方移交標的物之日起滿30日歷天(該期間為免租金裝修期)的次日起開始計算租期) |
23.0952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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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坐落位置:合肥市軌道交通1號線設車站23座,起于合肥火車站,止于九聯圩站。各站廳層預留自助設備場地共計31處,標的站點明細詳見本公告附表。 2.標的權屬情況: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標的目前為空置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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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售貨設備經營及安裝要求 |
1.自助售貨設備經營范圍:非開口飲品(飲料、咖啡、鮮奶(酸奶))、預包裝食品(蔬菜、水果、休閑食品)、鮮花、藥品、雨傘。 2.承租人經營范圍和經營的產品均需符合法律法規并取得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照。 3.承租人需在合同簽訂前報送銷售產品價格明細表且需經委托方審核同意;合同履行期間如需變更產品價格明細表或更換業態的,須報委托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4.自助售貨設備均為承租人自建、自營、自行維護。 5.每臺自助設備機位尺寸不得超過1200mm(寬)*1000mm(長,貼墻面或柱面放置)*1900mm(高),不得超出墻面或柱面寬度。如墻面、柱面寬度小于以上尺寸,以實際場地可提供的尺寸為準。未經委托方同意,承租人安裝設備不得超出規定尺寸,安裝時按照圖紙及業主要求進行擺放。 6.投放于本項目的自助設備機器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所安裝機器必須具有原廠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具體要求見合同文本。自助設備安裝要求如需得到消防及政府其他相關部門認可的,由承租人自行協調辦理且費用自理。 7.現有接入條件:插座(各1個)。機器擺放具體位置見附件4圖紙中紅色標識部分。 8.承租人使用上述場地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場地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注:其他具體要求詳見《場地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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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1.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采用“先支付后使用”原則。第一年的租金為成交金額(從開始計算租期之日起滿12個月,下同);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3.55%,租金金額精確到分,厘位數四舍五入;承租人須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委托方支付第一年租金,每年租期屆滿前20日預付下一年度租金。 2.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六個月租金金額總和,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合同簽訂前)內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可通過銀行轉賬或銀行履約保函(格式詳見附件3)形式提供)。 注:上述費用具體繳納方式詳見《場地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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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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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條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1.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2.自2018年5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不少于20臺正在公共場所運營的自助售貨設備。 3.截至公告發布日前兩年內,意向承租人未與委托方存在合同違約情況(包括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和聯合體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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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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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位置、范圍、面積和現狀等并認可租賃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本次自助售貨設備點位位置及尺寸僅作參考,以實際移交的點位及尺寸為準,實際移交位置和尺寸與參考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車站公共區域、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租賃期內,標的物必須由承租人直接經營,不得轉租、分租,經營范圍須符合委托方要求,不可違規經營。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對該租賃場地及設施設備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讓、轉借、調換、合作經營或聯營,不得將該租賃場地及設施設備對外實施抵押、擔保、處分,否則委托方有權責令承租人停業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整改的,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 4.租賃期內,承租人自行承擔設備場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場地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6.標的出租價格包含自助設備電費。場地位置、數量、接入條件、交付時間最終以委托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為準,委托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數量發生變化的,按承租人報價進行租金調整(結算依據:單臺自助售貨設備結算價格=中標總價×每臺自助售貨設備底價/總租金底價)。同一站內(包含站廳、站臺及本站連接通道)場地位置發生變化的,總租金不予調整。 7.本項目站名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公布為準,車站地理位置不發生變化。 8.本項目委托方僅提供自助機設備安裝場地,若安裝后政府相關部門(如消防)提出禁止在站廳相應位置擺放自助售貨機的,委托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位置調整或取消擺放,合同價依據承租人報價進行租金調整,委托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結算依據:單臺自助售貨設備結算價格=中標總價×每臺自助售貨設備底價/總租金底價)。若最終因政府相關部門要求取消所有場地的,承租人也可撤出設備,清理完場地后交付委托方,視為雙方互不違約,合同無條件解除。 9.鑒于軌道交通經營環境的特殊性,委托方有權根據軌道交通建設或運營需要或政府相關部門條令、政策等因素關閉或停運個別站點,由此導致承租人不能正常經營的,承租人須無條件服從,委托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費用調整按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 11.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場地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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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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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前須知 |
1.意向承租人須登錄電子服務系統,首次登錄須持有與電子服務系統兼容的數字證書,詳情參見電子服務系統辦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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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交納 |
1.意向承租人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轉賬形式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到達本項目本次公告指定賬號,且應當從意向承租人賬號轉出。交易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2.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從交易保證金查詢系統中查詢交易保證金信息,并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3.交易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意向承租人名稱應當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證金,視同名稱不一致。交易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的,交易保證金無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證金的,評審不通過。 注意事項: 1.交易保證金交納賬號采用動態虛擬賬號,項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證金交納賬號將會發生變化,請意向承租人參與后續項目競價時,注意勿將交易保證金錯交至其他項目虛擬賬號或前次公告賬號。 2.如本項目前次成交失敗,委托方退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證金。意向承租人重新參與競價的,須向本項目重新公告對應公布的交易保證金賬號重新交納交易保證金。 3.凡轉賬到其他項目虛擬賬戶或本項目前次公告賬戶的,交易保證金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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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遞交的競價文件資料(資格審查資料及報價資料) |
意向承租人應根據要求制訂競價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資格審查資料(掃描件) 1.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 2.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 4.意向承租人與公共場所產權方(如軌道公司、鐵路部門、航空公司或政府行業管理部門等)簽訂的自2018年5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正在履約的自助售貨設備場地租賃(或運營)合同掃描件。 注: 1.合同中需體現設備數量、合同簽訂時間、自助售貨設備地點,如意向承租人提供的合同未能體現設備數量、合同簽訂時間、自助售貨設備地點的,應另附業主(或合同甲方)證明材料(格式詳見附件)予以明確說明,須加蓋項目業主單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2.資格審查資料中不得含報價內容,否則評審不通過。 (二)報價資料 報價單。 備注:意向承租人應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準備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格式要求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或電子簽章,詳見《競價文件格式》(本公告上傳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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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競價文件(未提供的,競價無效): (1)加密競價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的電子標書制作工具軟件制作生成。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上傳遞交。 (2)意向承租人請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具體請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投標工具下載;②在國際互聯網絡通暢狀態下啟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③各意向承租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競價文件制作錯誤,因此導致競價無效,責任自負。 2.本項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競價文件。 3.競價文件組成 (1)加密資格審查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2)加密報價文件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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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須知 |
1.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23年5月11日10:00 2.競價文件接收時間: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接收時間自本公告發布時間起至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請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提交時間)。 3.意向承租人須知 3.1意向承租人須對競價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并使用數字證書加密,并于公告規定的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完成上傳并遞交。 3.2意向承租人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加密競價文件的傳輸遞交(以接收到電子簽收憑證為準),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競價文件。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未完成競價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競價文件。未按規定加密或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送達的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將拒收。 3.3意向承租人未從電子交易系統遞交加密競價文件的,被視為競價無效。所遞交的非加密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及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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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解密 |
1.意向承租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為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30分鐘)對其加密競價文件進行解密,現場解密和遠程解密均可,解密失敗的風險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人須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并保持在線,直到項目評審結束。 3.意向承租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對本單位的競價文件進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須用同一數字證書。意向承租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其放棄競價。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在監督員或公證員監督下按規定解密競價文件,導入并讀取成功解密的競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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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時間及地點 |
評審時間:同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以本項目評審地點懸掛的電子屏幕顯示時間為準) 評審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樓。 備注:意向承租人可以在線解密競價文件,無須到達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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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
1.本項目采用網上提交競價文件方式,有關網上操作詳見《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程》(本公告上傳附件2),意向承租人必須嚴格遵守,該規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的,均可以提供加蓋公章的掃描件,也可以在網上競價文件編制時加蓋電子簽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均應在網上競價文件制作時制作成電子件上傳。競價文件中提交的資料模糊不清的,評審委員會將按不利于意向承租人的理解進行評審,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3.競價文件的澄清,評審委員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發送給意向承租人,從發起遠程網上問詢至問詢結束原則上為15分鐘,意向承租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4.因系統出現軟件設計或功能缺陷、運行異常等情況,可能影響本次評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委托方(或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中止或終止本項目評審活動,意向承租人、委托方、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各方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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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租人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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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資料評審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對意向承租人的資格審查資料及交易保證金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意向承租人某項資格審查資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資料是否通過。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解密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承租人一次性報價單,評審委員會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承租人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承租人。 1.如產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則按意向承租人的報價(不得低于租賃底價)確定承租人。 2.如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如最高報價相同按下述情況處理: (1)如報價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優先承租權人的,則同等價格下,優先承租權人確定為承租人; (2)如報價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無優先承租權人的,由評審委員會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采用一次性抽簽方式,即被抽中的確定為承租人。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招租。 備注: 1.競價文件中報價單內容與系統中報價信息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單為準。 2.評審過程中,競價文件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如需要意向承租人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評審委員會將可能進行問詢,意向承租人應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并保持在線狀態,以便及時接收評審委員會可能發出的問詢函,并在規定時間內回復,若意向承租人未及時回復,視為放棄澄清。 3.因意向承租人授權代表聯系不上、沒有及時登錄系統等情形而無法接受評審委員會問詢的,有關風險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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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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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布后,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向成交人發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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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確定承租人(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承租人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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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678室,聯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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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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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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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1.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2.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s://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3.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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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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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 |
聯系人:丁工;聯系電話:0551-69008850、69008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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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010-86483801轉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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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楊工;聯系電話:0551-66223191、66223192(合肥市濱湖新區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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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委托方和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附表:
標的1站點明細表
站點 站點名稱 |
機位編號 |
數量 |
租金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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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機位僅安裝一臺,總數不得超過31臺。 |
月租金(元/臺)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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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站 |
V2 |
734 |
23095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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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淮站 |
V1 |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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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路站 |
V1 |
626 |
||
大東門站 |
V1 |
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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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工大南區站 |
V1 |
626 |
||
朱崗站 |
V3 |
658 |
||
秋浦河站 |
V1、V2 |
626 |
||
葛大店站 |
V1、V2 |
597 |
||
望湖城站 |
V1、V2 |
597 |
||
合肥南站 |
V1、V2 |
713 |
||
南站南廣場 |
V1 |
597 |
||
駱崗站 |
V1、V2 |
597 |
||
高王站 |
V1、V2 |
597 |
||
濱湖會展中心 |
V1、V2 |
626 |
||
塘西河公園 |
V3 |
597 |
||
金斗公園站 |
V1 |
597 |
||
云谷路 |
V1 |
597 |
||
萬達城站 |
V1 |
626 |
||
萬年埠站 |
V1、V2 |
597 |
||
丙子鋪站 |
V1、V2 |
597 |
||
九聯圩站 |
V1、V2 |
597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